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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6-06 15:51 本文来源: 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1、凡是在我院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工作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应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调入我院的住院医师,需提交原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不能提交者或未参加培训者均应按规定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培训工作事宜。规范化培训学员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了解学员的需求和建议等相关事宜。

3、培训过程管理落实科室主任总负责制和指导医师负责制。

4、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必须经过上岗前教育、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5、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不得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

6、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必须按医师轮转表按计划轮转科室,各科室不得自行接收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否则不予认定。

7、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请病假、事假、产假及进修者,超过3天者,应书面申请并交至医师培训办公室备案;超过本专业轮转时间一半者,继续在该科室轮转一个周期。

8、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医院业务讲座必须参加,24小时医学频道每人每月至少完成4学时。

9、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不得在培训期间无故终止培训,因故需终止培训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终止培训。

10、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因阶段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延长培训或重复培训者,所增加的培训经费由个人自行承担。

11、医院不得留用外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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