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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3-07-18 19:30 本文来源: 党委办公室

1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2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吸收非党领导干部参加。必要时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列席旁听。

3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实施。

2)主持中心组学习和讨论,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

3)党委书记不在时,由党委副书记行使组长职责。

4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5   学习内容

1)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文章和最新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召开的重要会议、下发的重要文件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潍坊市委、青州市委的决策部署。

3)上级下发的理论学习材料及安排的临时学习通知。

6   学习方式  

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相结合。

7   学习要求

1)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均需进行交流研讨,交流发言人员一般应达到中心组人数的30%以上。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

2)集中学习出勤率不低于80%

3)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不能用工作会取代学习。

4)把学习与调研、研讨相结合,通过深入调研和积极参加研讨,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8   考勤与考核

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党委书记请假,根据学习要求及时补学并做好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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