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导航

院务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公众版院务公开规章制度详细

突发传染性疾病防治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7-20 13:47 本文来源: 系统超管

医护人员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 传染病患者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

1  确诊患者和 / 或疑似患者立即隔离、救治、防止交叉感染。

2  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医护人员安全。

3  立即上报医务处、应急办、感染管理科、公共卫生科、院办/总值班及分管院长。院办/总值班、应急办负责向卫健部门汇报。

4  由医务处组织专家会诊,尽快明确诊断。

5  迅速上报疫情

5.1 经院专家组确诊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或 疑似患者,责任疫情报告人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公 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应在 2 小时内上报属地疾控部门并网络直报。

5.2 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时,需立即上报公共卫生科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由专职医护人员、专车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7  做好终末消毒

7.1  对患者排泄物、分泌物、血液、体液、衣物及医疗废弃物进行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

7.2  对救治现场、车辆及转运工具进行终末消毒。

8  对参与救治的医护人员进行相应隔离观察。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突发传染性疾病防治应急预案